用刀故意伤害对方并造成轻伤,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司法实践中,是否构成轻伤需要经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在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是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如果是临时起意的伤害行为和有预谋的伤害行为,在量刑上可能会有所不同。有预谋的伤害往往主观恶性相对较大,量刑可能会偏重。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也会影响量刑。使用刀这种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凶器进行伤害,相较于使用其他较为轻微的工具,通常会被认为情节更为恶劣,可能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的表现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伤害行为发生后,积极对被害人进行救助,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那么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逃逸、毁灭证据或者对被害人进行威胁等,法院可能会在量刑时从重处罚。

用刀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最终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