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与管制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定义不同、期限不同、执行方式不同、待遇不同、法律后果不同等方面。
一、定义不同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 二、期限不同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三、执行方式不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通常是在看守所或拘役所执行刑罚。在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并不关押,而是在其居住地实行社区矫正,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四、待遇不同 拘役犯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管制犯在劳动中是同工同酬,即和其他正常参加劳动的人获得相同的报酬。 五、法律后果不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拘役和管制虽然都是刑罚的方式,但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这些差异体现了法律对不同犯罪行为的不同评价和处罚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