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算犯罪行为,但属于违法行为。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共有的财产。隐匿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当一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时,实际上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若发现一方存在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例如,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方故意隐瞒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等财产,企图在分割财产时获取更多利益,这种行为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隐匿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对于隐匿财产的一方可能会作出不利的判决。

虽然隐匿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隐匿财产的行为涉及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通过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等手段隐匿财产,可能会触犯刑法。比如,为了隐匿财产而伪造合同、虚构债务等,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诈骗罪、虚假诉讼罪等犯罪。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需要结合具体的行为和情节来判断。总体而言,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民事法律层面进行处理,以保障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上的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