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若协议抚养费太多拿不出,可以与对方协商调整抚养费金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适当降低抚养费。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高,支付方无力承担的情况时有发生。当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毕竟双方曾经有过婚姻关系,并且都希望孩子能够健康成长。通过坦诚地沟通,向对方说明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和支付困难,提出合理降低抚养费的请求。如果对方能够理解并同意调整,双方可以签订新的协议,明确新的抚养费金额和支付方式。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支付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抚养费进行调整。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一是支付方的经济状况,包括收入水平、工作稳定性、是否存在其他需要抚养或赡养的人等。如果支付方因失业、患病、收入大幅减少等原因导致经济困难,无法按照原协议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予以考虑。二是孩子的实际需求,包括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判断原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是否过高。三是当地的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存在差异,法院会参考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来确定合理的抚养费金额。

在诉讼过程中,支付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和支付困难。例如,工资收入证明、失业证明、病历等。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适当调整抚养费金额,以确保既能够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又不会给支付方造成过大的经济负担。当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高无法支付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