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未造成轻伤有可能被判未遂,但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若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故意,实施了相应伤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符合犯罪未遂的条件时,可认定为故意伤害未遂。
要明确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和犯罪未遂的定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要求造成轻伤以上的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既遂。而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故意伤害未造成轻伤是否构成未遂,关键在于看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施伤害行为以及未造成轻伤结果是否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例如,甲手持凶器欲伤害乙,在实施伤害过程中,被旁人及时制止,乙并未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这种情况下,甲主观上有伤害乙的故意,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伤害行为,只是因为旁人制止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造成乙轻伤以上的后果,那么甲的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未遂。
如果行为人虽然有伤害的故意,但行为本身并不足以导致轻伤以上的后果,或者只是言语上的威胁而没有实际的伤害行为,一般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未遂。比如,丙只是口头威胁丁要打他,但并没有采取任何实际的攻击动作,即使丁感到害怕,也不能认定丙构成故意伤害未遂。
对于故意伤害未遂的认定,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证据,包括行为人的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等。只有在证据充分证明行为人符合犯罪未遂的条件时,才能作出相应的认定。并且,对于故意伤害未遂的量刑,通常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