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登记结婚,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对于能够证明是一方所有的财产,归该方所有;对于无法明确归属的财产,一般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根据双方对财产的出资等情况进行合理分割。

在我国,未登记结婚而共同生活的情况较为常见,对于财产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从原则上来说,双方应优先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财产问题。因为这种方式具有灵活性,能充分尊重双方的意愿,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如各自的贡献、生活需求等,自行约定财产的分配方式。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该方所有。例如,一方在同居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并且有明确的购买凭证和产权证明,这些财产的归属通常是清晰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而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由于没有婚姻关系的约束,一般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考虑双方在取得财产过程中的出资情况。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会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分割份额。如果双方对出资比例存在争议,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出资情况。

还会考虑双方在同居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对家庭生活付出较多,如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照顾对方生活等,在财产分割时也可能会适当予以照顾。没登记结婚的财产处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