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过户给子女有三种常见方式,分别是赠与过户、买卖过户和继承过户。每种方式手续有所不同,赠与需订立赠与合同、办理公证、缴纳税费后办理过户;买卖需签订买卖合同、办理网签、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继承则是在产权人去世后,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再进行产权过户。

赠与过户手续

父母与子女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这是明确双方赠与和接受赠与意愿的重要文件。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对赠与合同办理公证。公证的目的是确保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之后,携带相关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公证书、身份证件等,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等相关税费。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过户手续。

买卖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网签手续,网签可以防止一房多卖,保障交易的安全性。之后,买卖双方要根据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如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缴纳税费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如买卖合同、完税证明、身份证明等。经登记机构审核无误后,会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完成过户。

继承过户手续

继承过户是在产权人去世后进行的。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证明自己的继承权。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之后,继承人携带继承公证书、房屋产权证书、身份证件等,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房屋产权的继承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