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钱还账时,可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尝试分期还款或延期还款;若确实暂时无力偿还,可提供担保物或由他人担保;若被起诉,应积极应诉,配合法院执行,如实申报财产。
当面临没有钱还账的情况时,首先可以主动与债权人沟通。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债权人通常更愿意与积极解决问题的债务人合作。与债权人坦诚地说明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还款困难,共同探讨制定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例如,可以提出分期还款的方案,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每个月或每季度能够偿还的金额,延长还款期限,减轻当下的还款压力。也可以尝试申请延期还款,争取更多的时间来筹集资金。
如果自身确实暂时无力偿还债务,还可以考虑提供担保物或由他人提供担保。担保物可以是房产、车辆等有价值的财产,通过抵押这些财产给债权人,让债权人获得一定的保障,从而同意继续给予一定的还款期限。或者找有还款能力的第三方作为担保人,当债务人无法按时还款时,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以此增加债权人的信任。
若债权人因为债务人未还款而选择起诉,债务人应积极应诉。不应逃避,要按时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判决生效后,债务人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如实向法院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如果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旦债务人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仍可申请恢复执行。债务人也应该努力工作,增加收入,尽快偿还债务,避免给自己的信用记录带来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