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完字并不立即生效,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只有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才会生效。

离婚协议的性质较为特殊。它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所附条件就是办理离婚登记。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协议包含了多方面的内容,如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这些内容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一个整体的协议。

在双方仅仅签订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时,即使协议上有双方的签字,它也只是处于一种成立但未生效的状态。这是因为离婚是一个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需要通过法定的程序来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只有当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等程序,最终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协议才开始生效。此时,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双方要按照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子女抚养方面,要按照协议确定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的支付等。

如果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不想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另一方不能依据已签字的离婚协议要求强制离婚或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因为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并未生效,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离婚协议签完字并不意味着就生效,只有完成离婚登记这一法定程序,协议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签完字就生效了么还有效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