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离婚且不想要孩子,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办理,同时需在离婚过程中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

协议离婚的方式。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在协议中,要明确表达自己不想要孩子抚养权的意愿,同时需与对方协商好孩子抚养权归对方,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金额、期限等相关事宜。抚养费的数额一般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之后,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因家暴离婚时,需要收集相关的家暴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有助于在诉讼中证明家暴事实,增加离婚诉求被支持的可能性。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不想要孩子抚养权,需要向法院表明自己的态度。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抚养能力且愿意抚养孩子,法院可能会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对方。但即使不直接抚养孩子,也需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或能够独立生活为止。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因家暴离婚孩子不想要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