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结婚的条件主要包括未达法定婚龄、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已有合法婚姻关系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部分情况)。

未达法定婚龄是不能结婚的重要条件之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法定婚龄的设定是基于人的生理和心理发育状况以及社会的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考量的。未达到这个年龄,当事人可能在心智、经济等方面还不具备承担婚姻家庭责任的能力,所以法律禁止其结婚。

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也不允许结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例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禁止这类亲属结婚是因为从遗传学角度来看,近亲结婚会增加某些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概率,不利于后代的健康,也不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

已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不能再结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构成重婚,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还会破坏正常的婚姻家庭秩序。重婚是无效婚姻,并且重婚者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关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虽然现在法律没有明确列举具体疾病,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意味着某些严重的、可能影响婚姻生活和对方权益的疾病,也可能成为影响结婚的因素。

不能结婚的条件有哪些(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