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周岁寻衅滋事持刀伤人,通常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以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进行定罪量刑,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达到情节恶劣的情形,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16周岁实施寻衅滋事持刀伤人的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16周岁寻衅滋事持刀伤人可能涉及两个罪名。一是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若该16周岁少年持刀伤人符合上述寻衅滋事的情形,则以此罪论处。
二是故意伤害罪,若持刀伤人达到轻伤以上的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16周岁寻衅滋事持刀伤人的案件,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如伤人的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少年的一贯表现、事后的态度等因素,在相应的量刑幅度内,依照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来最终确定具体的刑罚。同时,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会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可能会结合一些非监禁刑的措施,如社区矫正等,帮助其改过自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