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公司欠款胜诉后,若公司主动履行判决,则追讨完成;若公司未主动履行,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财产、冻结账户、拍卖资产等措施来实现债权。

追讨赔偿的第一步是等待公司的反应。在胜诉判决生效后,通常会给公司一段自动履行期,如果公司在这个期间内主动按照判决内容向债权人支付欠款,那么追讨程序到此结束,债权人顺利获得赔偿。

很多时候公司并不会主动履行判决。此时,债权人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强制执行时,债权人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等材料。法院受理申请后,会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同时,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如果公司存在隐匿财产等行为,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公司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债权人发现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恢复执行。通过上述方式,债权人可以最大程度地追讨到胜诉判决确定的赔偿。

起诉公司欠款胜诉后怎么追讨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