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再次酒驾被抓后,会面临较为严厉的处罚。醉驾本身涉嫌危险驾驶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再次酒驾属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会受到行政处罚。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也就是说,只要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要被限制人身自由并缴纳罚金。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血液酒精含量、驾驶的车辆类型、行驶的道路类型、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来确定具体的量刑。
从行政处罚方面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于之前已经因为酒驾被处罚过,又再次酒驾的,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是不可避免的,而且驾驶证会被吊销,这意味着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再合法驾驶机动车。
如果醉驾再次酒驾还造成了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或者其他更严重的罪名来定罪处罚,面临的刑事处罚会更加严重。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酒后驾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