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多离婚孩子归谁抚养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一般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可能归母亲抚养,也可能归父亲抚养。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两岁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律遵循的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通常情况下,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抚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且处于传染期,孩子与其共同生活可能会被传染疾病,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比如母亲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顾,不履行照顾孩子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责任,而父亲有意愿且有能力抚养孩子。
若不存在上述不利于母亲抚养的情况,母亲也有能力抚养孩子,孩子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较大。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对母亲的情感依赖相对较强,母亲在日常生活照料等方面往往更有经验和耐心。
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如果父亲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如良好的居住环境、优质的教育资源等,这在抚养权的争夺中是一个优势。同时,父母双方的品德、生活习惯等也会影响抚养权的判定。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降低。
如果父母双方都希望抚养孩子,且抚养条件相当,法院还可能会考虑孩子的意愿(虽然两岁多孩子的意愿参考价值相对有限)以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协助抚养的情况等。两岁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目的是为孩子提供最有利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