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欠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指在工资拖欠纠纷的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若不能履行该责任,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在法律程序中,举证责任的分配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和结果。在工资拖欠案件里,举证责任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劳动者如果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劳动者通常需要举证的方面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例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同时,劳动者还需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实,比如提供工资支付记录、银行流水,以表明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足额工资。

不过,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一些情况下法律也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提供有关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就可能要承担不利后果。

例如,用人单位声称已经支付了工资,但无法提供工资支付的相关凭证,而劳动者又有合理的证据证明自己未收到工资,那么仲裁机构或法院可能会支持劳动者的诉求。在工资拖欠案件中,明确举证责任,合理分配双方的举证义务,有助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案件的公正处理。

工资拖欠案件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意思(0)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