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原公司解散;派生分立是指公司以其部分资产另设一个或数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二者在原公司是否存续、债权债务承担、对公司影响等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来明确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的含义。新设分立,是指将一个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分割,分别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的法人资格随之消灭。例如,A公司进行新设分立,将其全部资产分割后成立了B公司和C公司,A公司不再存在。派生分立,是指公司以其部分资产另外设立一个或几个新的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比如,D公司将其部分资产分离出来成立了E公司,D公司依旧保持其法人资格继续运营。

下面阐述二者的区别。从原公司是否存续来看,这是二者最明显的区别。新设分立中原公司不复存在,而派生分立中原公司仍然存在。在债权债务承担方面,新设分立时,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新设的公司根据分立协议分别承担。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以由原公司和新设立的公司按照约定承担,一般原公司对分立前的债务仍承担连带责任。

对公司的影响也有所不同。新设分立意味着原公司的彻底变革,所有业务和人员都要重新分配到新公司中,可能会对市场格局产生较大影响。派生分立相对来说对原公司的冲击较小,原公司可以在保持核心业务的基础上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实现多元化发展。在操作程序上,新设分立由于原公司要注销,涉及的手续更为复杂,包括清算、注销登记等一系列程序。派生分立只需办理新公司的设立登记和原公司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综上所述,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在含义和实际操作中都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应根据自身的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来选择合适的分立方式。

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的含义和区别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