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仍有可能主张违约金赔偿。虽然合同未明确约定,但如果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来主张违约赔偿,这种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违约金性质的补偿。
在租赁合同中,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当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时,并不意味着违约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这就为未约定违约金的租赁合同中受损方主张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提前退租,虽然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但出租人因承租人的提前退租行为,可能面临房屋空置期间的租金损失、再次寻找租客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成本等。这些损失,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进行赔偿。
不过,主张赔偿时,受损方需要证明损失的存在以及损失与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这就要求受损方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租金支付记录、寻找新租客的费用凭证、与违约方沟通的记录等。
若违约行为符合法定的违约情形,即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法律也赋予了受损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比如,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受损方依然可以通过主张实际损失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