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给户口本仍可迁户口,可通过向户籍管理部门求助、向法院起诉、申请遗失补办户口本等方式解决。

在实际生活中,离婚后一方可能会遇到对方不给户口本而无法迁户口的困扰。以下为具体解决办法。

向户籍管理部门求助:根据相关规定,因离婚需分户或迁出户口,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当事人可持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说明情况,请求协助办理户口迁移。派出所会依据规定进行处理,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向法院起诉:如果通过协商等方式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对方拒不提供户口本导致无法迁移户口,侵犯自身合法权益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对方配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拿到法院生效判决后,若对方仍不配合,可凭判决书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申请遗失补办户口本:以户主的身份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本遗失补办申请。一般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派出所审核后,会补发新的户口本。之后就可正常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迁移户口所需材料:通常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以及拟迁入地的相关证明,如房产证明等。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差异,在办理迁移手续前,最好先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

离婚了对方不给户口本怎么迁出来(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