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权益包括可继续承租、优先承租权、拆迁补偿权益、一定的使用和处分权益等。

继续承租权是重要权益之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若双方均可承租,当一方去世或双方离婚时,另一方通常有权继续承租该公房。比如,在离婚案件中,若夫妻双方对某套可共同承租的公房存在争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其中一方继续承租,以保障居住需求。

优先承租权也较为关键。当公房进行续租等情况时,夫妻双方相比其他普通的潜在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这是基于夫妻双方与该公房已经形成的租赁关系以及居住事实所赋予的权益,确保其居住的稳定性。

拆迁补偿权益不容忽视。如果承租的公房面临拆迁,夫妻双方作为可承租的主体,会享有相应的拆迁补偿。补偿方式可能包括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房源等。货币补偿通常会根据公房的面积、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计算,而安置房源则会为夫妻双方提供新的居住场所。

夫妻双方在承租期间对该公房拥有一定的使用和处分权益。在不违反公房管理规定和租赁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夫妻可以合理使用该房屋,如进行必要的装修等。同时,在一些情况下,经相关部门同意,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转租等处分行为,但这种处分行为通常受到严格的限制和规范。

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权益是多方面的,这些权益旨在保障夫妻双方的居住权益和相关利益,在实际生活中对于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居住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有哪些权益(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