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闯红灯被车撞,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若机动车一方有责任,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若机动车一方无责任,在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
需要明确交强险的赔偿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无论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责任,交强险都会在相应的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当电瓶车闯红灯被车撞后,根据事故责任情况,交强险的赔偿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机动车一方有责任。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如果电瓶车驾驶者出现伤亡情况,在符合保险赔付范围的前提下,其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可以进行赔付;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则用于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用于赔偿电瓶车等财产的损失。
第二种情况,机动车一方无责任。此时交强险的无责任赔偿限额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即使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没有责任,交强险也会按照这个无责任限额对电瓶车一方进行赔偿。
不过,交强险赔偿是有一定范围限制的,比如一些间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可能不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并且在理赔时,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医疗凭证等资料,以便顺利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