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六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不是绝对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当孩子六岁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会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稳定的住所等物质方面。例如,一方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条件,如支付孩子的学费、兴趣班费用等,这在争取抚养权时是一个优势。而抚养条件还涉及到是否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如果一方工作非常繁忙,经常需要加班出差,无法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和照顾,而另一方工作相对轻松,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成长,那么后者在争取抚养权上可能更具优势。

孩子的意愿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被考虑。虽然六岁孩子的认知和表达能力有限,但法院也会通过适当的方式了解孩子更愿意和哪一方共同生活。比如,法院可能会安排单独和孩子交流,了解孩子的想法。

父母双方的品德、教育背景等也会影响抚养权的判定。如果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而具有良好品德和较高教育背景的一方,更有可能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培养孩子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在争取抚养权时更受青睐。

孩子目前的生活环境也是重要因素。如果孩子一直和某一方生活在一起,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生活模式和情感依赖,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孩子的心理和生活产生较大影响,法院会倾向于维持孩子现有的生活环境。法院会全面、综合地考量各种因素,以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抚养权判决。

离婚孩子六岁会判给谁吗(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