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的民工可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地人民法院、建设部门等投诉或维权。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途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能够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其有权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如果民工遭遇工资拖欠情况,可携带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依法展开调查,一旦查实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会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能为民工提供维权渠道。当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工资支付问题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提出,通常为一年。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裁决。若民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地人民法院也是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重要司法途径。民工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的方式来追讨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如果民工通过劳动仲裁后对结果不满意,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建筑行业的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设部门也能发挥重要作用。由于建设工程领域存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现象,导致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较为突出。建设部门可以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如果发现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存在拖欠工资行为,建设部门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责令停工整顿、限制其市场准入等。

拖欠民工工资怎么办找哪个部门投诉(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