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所需资料和手续因方式而异。继承过户需死亡证明、遗嘱等;赠与过户需赠与合同等;买卖过户需买卖合同等。

一、继承过户

1. 所需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是证明被继承人已经离世的重要文件。遗嘱(如果有),它能明确房产的分配意愿。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等。

2. 手续流程:首先要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一般由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然后确定继承人,若有遗嘱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确定。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遗嘱等进行审核。继承人持公证书、房产证等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二、赠与过户

1. 所需资料:赠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等。

2. 手续流程: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合同中应详细写明赠与的房产情况。之后,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以证明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完成公证后,再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等。持完税证明等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三、买卖过户

1. 所需资料:买卖合同,约定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房产证等。

2. 手续流程: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的价值。双方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会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买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款。之后,买卖双方缴纳相关税费,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持完税证明等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完成过户。

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0)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