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致死可能定遗弃罪或故意杀人罪,需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在司法实践中,遗弃致死的定罪需要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以及对死亡结果的预见和态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定。
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这里的“情节恶劣”通常包括因遗弃而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等情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只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只是由于遗弃行为导致被害人因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而死亡,一般以遗弃罪定罪处罚。例如,父母将患病的婴儿遗弃在医院门口,其本意是不想承担治疗费用和照顾责任,但并不希望婴儿死亡,婴儿最终因未得到及时救治死亡,这种情况可能构成遗弃罪,遗弃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遗弃行为会导致被害人死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比如,将婴儿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遗弃在寒冷的室外,使其根本无法获得他人救助,这种行为明显反映出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持积极追求或者放任的态度,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遗弃致死的定罪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细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性质,从而确定适用的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