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与婚后房产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婚前房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但婚后有特殊约定或共同还贷等情形除外;婚后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也会考虑出资情况、双方贡献等因素。
首先来看婚前房产的分割情况。若一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这无疑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例如,甲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完成产权登记,那么这套房子在离婚时仍归甲所有。
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比如,乙婚前支付了房子的首付,婚后和配偶丙一起偿还房贷,离婚时,丙可以就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额以及该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获得相应补偿。
再看婚后房产的分割。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不过,法院在实际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责任,在房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丁的父母在丁婚后出资为其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丁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属于丁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丁和其配偶戊名下,则属于丁和戊的共同财产。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的分割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