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一罪名保障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执行力,维护了法律秩序。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目前并没有明确统一的司法解释给出精准界定,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考虑拒不执行的标的额大小、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程度、对司法秩序破坏的恶劣影响等因素来判断。例如,拒不执行的标的数额特别巨大,导致权利人生产生活陷入严重困境;或者长期、多次抗拒执行,严重干扰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等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在司法程序上,一般由执行法院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后,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最终被认定构成此罪,就会按照上述量刑标准进行判决。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怎么判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