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摩托车被撞是否要担责任,需依据事故具体情况判断。若无牌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则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若无牌行为与事故发生无因果关系,可能不承担事故责任,但无牌本身仍会面临相应处罚。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通常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

当无牌摩托车被撞时,如果无牌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或间接原因,那么摩托车驾驶者一般要承担一定责任。例如,无牌摩托车因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验,车辆存在制动系统故障等安全隐患,从而引发了与其他车辆的碰撞,此时摩托车驾驶者的责任难以免除。因为无牌上路反映出车辆可能未通过正常的安全检验流程,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这种风险与事故的发生存在关联。

若无牌行为与事故发生没有因果关系,摩托车驾驶者在事故中可能无需承担责任。比如,一辆无牌摩托车正常行驶在道路上,被另一辆车因超速、闯红灯等严重违规行为撞了,此时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对方车辆的违规操作,与摩托车无牌并无直接联系,那么在事故责任认定上,摩托车驾驶者可能不承担事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无牌摩托车在事故中不承担责任,无牌上路这一行为本身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会面临罚款、扣留车辆等处罚。所以,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合法上路。

无牌摩托车被撞是否要担责任(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