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没有变更婚姻状况不影响结婚登记。只要当事人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且满足结婚登记的其他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依据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虽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是一个参考,但并非决定性因素。婚姻登记机关主要依据当事人提供的声明以及通过相关系统核查来确定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未更新,当事人只需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说明实际情况即可。

比如,对于未婚的当事人,即便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空白或者仍显示为已婚等错误信息,只要能提供本人无配偶的声明,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因为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未变更而拒绝办理结婚登记。

对于离婚再婚的情况,当事人除了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等证明自己已解除上一段婚姻关系的材料。同样,即使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未更新为离异,只要有有效的离婚证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丧偶后再婚也是如此,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死亡证明等材料来证明原配偶已去世,即便户口本婚姻状况未变更,也不影响新的结婚登记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更注重当事人的实际婚姻状况以及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而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未变更通常不会成为结婚登记的阻碍。

户口本没有变更婚姻状况怎么结婚登记(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