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律规定下婚后买房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多种情形确定,一般而言,若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通常均等分割;若有特殊约定或出资情况不同,则按具体情况处理。
在新法律规定下,婚后买房离婚时房产分割情况较为复杂,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形。
情形一: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比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价值 200 万的房产,没有其他特殊情况,那么在离婚分割时,双方通常各得一半价值的权益,可能是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 100 万的补偿,也可能将房屋出售后双方平分售房款。
情形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若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男方父母在婚后全额出资为男方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若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会考虑父母出资的情况,适当倾斜。
情形三: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男方父母出资 60 万,女方父母出资 40 万,夫妻共同购买了一套 100 万的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男方可分得 60%的权益,女方分得 40%的权益。
情形四:婚后夫妻以一方个人财产出资购房。如果夫妻一方以其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能够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个人财产,该房产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情况,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婚后买房离婚时房产分割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等多种因素,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分割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