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分配首先看是否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则按其内容分配;没有则按法定继承分配,法定继承中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但也存在不均等的特殊情况。
在处理房屋遗产分配问题时,有一套明确的法律规则。
第一步,查看是否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房产等财产进行处分的法律行为。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房屋遗产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比如,遗嘱中明确指定某套房屋由子女A继承,那么子女A就依法获得该房屋的继承权。遗赠扶养协议则是被继承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由扶养人承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房产等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若存在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房屋应按协议分配给扶养人。
第二步,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房屋遗产。法定继承有明确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分配房屋遗产时,一般应当均等。例如,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屋,其配偶、子女A和子女B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情况下三人各占三分之一的份额。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不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继承人中存在患有重大疾病且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在分配房屋时可以适当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各继承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确定各自继承房屋的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