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沟通,了解其不支付的原因并尝试解决;若协商不成,若此前是协议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若此前是诉讼离婚且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已明确抚养费支付问题的,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律层面,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当遇到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情况时,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
协商解决。这是较为平和的方式,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了解前夫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有可能是其近期经济上确实存在困难,通过协商可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暂时减少抚养费数额或者延长支付期限等。这种方式有助于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也有利于为孩子营造相对和谐的成长环境。
如果协商不成,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有不同的后续处理办法。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但前夫不履行,那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离婚协议、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前夫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法院在审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前夫就必须按照判决支付抚养费。
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并且在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已经明确了抚养费的支付金额、方式和时间等内容,而前夫仍然不支付,此时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前夫的银行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甚至可以查封、拍卖其财产等,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如果前夫长期不支付抚养费,还可能会面临信用惩戒等后果,这也会对其生活和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在遇到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护孩子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