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书具有确定伤残等级、为赔偿提供依据、用于保险理赔、辅助处理纠纷、帮助获得救助等多方面的作用。
确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书是对伤者伤残程度的专业评定,它依据相关标准和程序,明确划分出伤残的等级。例如在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各类人身损害事件中,通过专业的医学检查和评估,确定是一级伤残还是十级伤残等,让伤残情况有了一个量化的标准。
为赔偿提供依据,在涉及到民事赔偿的案件中,伤残鉴定书是确定赔偿金额的关键证据。无论是侵权人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是雇主对员工工伤的赔偿等,都要依据伤残等级来计算赔偿数额。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像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赔偿费用的具体金额都与伤残等级紧密相关。
用于保险理赔,当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并导致伤残时,伤残鉴定书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重要凭证。保险公司会根据鉴定书所确定的伤残等级,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没有这份鉴定书,被保险人很难顺利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
辅助处理纠纷,在一些涉及伤残的纠纷案件中,双方对于伤残情况和赔偿问题往往存在争议。伤残鉴定书作为具有权威性的专业文件,能够为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等提供客观、公正的参考依据,有助于他们做出准确的裁决,解决双方的争议。
帮助获得救助,对于伤残人士来说,伤残鉴定书还可能帮助其获得政府或社会的救助和福利。例如,一些地方会根据伤残等级为伤残人员提供生活补贴、医疗救助、就业扶持等,伤残鉴定书是他们申请这些救助和福利的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