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认为二审法院判决不公平,可通过申请再审、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信访申诉等途径来处理,其中申请再审是较为常见且有效的初步救济方式。
当觉得二审法院判决不公平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再审:这是重要的救济途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一般民事案件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时要提交再审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证据材料等,详细说明原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法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法定条件,就会裁定再审。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若再审申请被驳回或法院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以民事案件为例,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符合抗诉条件的,会向法院提出抗诉。一旦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必须再审。
信访申诉:当事人也可以通过信访途径反映问题。向相关法院或上级部门提交申诉材料,表达对判决的异议和诉求。不过信访主要起到反映情况、促进问题解决的作用,并非法定的诉讼程序。
舆论监督:在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的前提下,可通过合法的舆论渠道反映情况,但要注意避免不实信息和侵犯他人权益的言论。舆论监督可能会引起社会关注,促使相关部门重视案件,但这不能替代法定的救济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