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琐儿童构成猥亵儿童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法定加重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猥亵儿童是一种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其定罪量刑有着明确规定。
定罪方面,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这里的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或女童。只要实施了针对儿童的猥亵行为,不论是否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也不论儿童是否同意,都构成此罪。例如,通过抚摸、亲吻、让儿童观看淫秽物品等方式实施猥亵的,都可认定为猥亵儿童罪。
关于量刑标准,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多人”一般指三人以上,“多次”通常指三次以上。(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聚众”指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实施猥亵行为;“公共场所当众”强调在车站、商场等不特定人员可以进出的场所且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实施犯罪。(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比如导致儿童身体受伤、精神出现严重障碍等。(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采用极其残忍、变态的手段进行猥亵等。
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有力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对猥亵儿童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治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