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的房产若想变成一方单独所有财产,可通过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协议、由一方父母出资并明确只赠与给自己子女、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等方式实现。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多种途径能使其成为一方单独所有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夫妻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该婚后购买的房产归一方单独所有。这种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夫妻二人在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双方签订协议写明该房产归妻子一方单独所有,那么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如果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房产可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在儿子婚后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明确表示是赠与儿子一人,并将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男方的单独财产。
还可以通过产权变更登记的方式。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将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并注明单独所有。不过,这种方式需要注意相关的手续和费用问题,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财产协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