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即便一方坚决不离,该判决也会发生相应效力。若在上诉期内,不服判决的一方可上诉;若未上诉或上诉后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婚姻关系解除,双方均需按判决履行相关义务。

法院判决离婚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事实进行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当法院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达到破裂标准时,就会作出离婚判决。

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离婚后坚决不同意离婚,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有15天的上诉期(涉外案件上诉期可能不同)。在这15天内,该方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级法院会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虑一审的证据、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情况。如果上诉理由成立,例如一审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等问题,上级法院可能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者直接改判;若上诉理由不成立,上级法院则会维持原判。

若在上诉期内未上诉,或者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那么离婚判决就会生效。此时,无论该方是否愿意,婚姻关系都将依法解除。双方的夫妻身份关系终止,各自恢复单身状态,可以重新进行婚姻登记等。

同时,对于判决中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双方也都需要按照判决来执行。如果一方拒不执行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支付等判决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保障判决的有效执行。

法院判离婚但一方坚决不离会怎样处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