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一般需由双方共同承担,可先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贷款买房所产生的债务,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所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的处理,第一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当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债务问题相对容易解决。
现实中很多时候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协议的内容可以是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债务,也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经济情况进行合理分配。例如,一方经济状况较好,另一方经济困难,双方可以协商由经济状况好的一方多承担一些债务。
如果双方无法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用途等。一般来说,会尽量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的债务分担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同债务的分担达成了协议或者法院作出了判决,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承担了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所以,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双方都应该谨慎对待,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