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网签备案可通过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也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当遇到开发商不进行网签备案的情况时,有多种投诉举报途径可供选择。
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开发商具有监管职责。一般各地都设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等相关部门。可先通过电话咨询具体负责此类事务的科室,然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投诉。书面投诉时,要详细说明购房情况,包括购房时间、楼盘名称、房屋具体信息、与开发商沟通的情况等,并表明开发商未按规定进行网签备案的事实。口头投诉则要清晰准确地表达相关要点。主管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开发商进行调查,若开发商确实存在违规行为,会责令其整改。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购房也是一种消费行为,消费者协会可以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或者到当地消协办公地点进行投诉。向消协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消协会根据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开发商解决网签备案问题。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场秩序的监管。如果开发商不网签备案的行为涉嫌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可向其投诉。投诉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依法对开发商进行调查处理。
法律途径:若通过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聘请专业律师,准备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与开发商沟通的记录等证据,以开发商违约为由,要求其履行网签备案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购房交易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
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以及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实现关联业务有序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