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和别人结婚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通常要准备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后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对于离婚再婚所需材料,内地居民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由于是再婚,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上一段婚姻已经结束的材料,如离婚证、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等。如果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内地居民除上述材料外,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是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持相关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现场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声明书上签名或按指印。第二步是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比如是否达到法定婚龄、是否自愿结婚、是否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等。第三步是登记发证,如果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婚姻关系。

离婚了又和别人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吗(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