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和合同本质上都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但二者在定义侧重点、内容范围、形式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

从定义侧重点来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强调的是双方或多方就某一交易或事项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约定,更侧重于权利义务的明确和交易的达成。而委托协议书通常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协议,其重点在于一方委托另一方处理特定事务,突出委托关系。

在内容范围方面,合同的内容较为广泛,涵盖了各种类型的交易和合作,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多样。而委托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围绕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报酬等与委托事务相关的方面,相对较为聚焦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形式要求上,合同的形式较为多样,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对于一些重要的合同,法律可能要求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明确。委托协议书一般也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但在实际中,为了避免纠纷,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通常会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在书面委托协议书中会详细记载委托的具体事项和要求。

从适用法律角度,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定以及各类有名合同的特别规定。委托协议书除了适用合同编的一般规定外,还适用关于委托合同的特别规定。

责任承担方面,合同中当事人的责任承担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约定来确定,如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在委托协议书中,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一般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转委托的情况,责任的承担会更加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委托协议书与合同的区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