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交警追尾后,应保持冷静,按普通交通事故流程处理,包括停车、保护现场、报警、通知保险公司、认定责任、协商赔偿,若有争议可申请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当遭遇被交警追尾的情况,首先要做的是保持冷静,避免因惊慌失措而做出不当行为。第一步是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适当距离放置三角警告标志,以防止后续车辆再次发生碰撞事故,保护现场的完整性至关重要,因为现场痕迹和证据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有着关键作用。
报警,尽管追尾你的是交警,但报警流程依然不能省略。可以拨打当地的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向警方准确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情况等信息。同时,也要及时通知自己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让他们了解事故情况,以便后续进行理赔相关工作。
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调查询问等工作,以确定事故责任。在责任认定方面,遵循的原则与普通交通事故相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双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一般情况下,追尾事故通常是后车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即使后车是交警车辆也不例外。
责任认定明确后,就进入赔偿协商阶段。双方可以就赔偿事项进行协商,包括车辆维修费用、人员伤亡的医疗费用等。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赔偿协议,按照协议进行赔偿。
如果在赔偿问题上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那么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仍无法达成满意结果,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法律途径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这些证据将对维护自身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