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指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二者认定有明显区别。

首先来看非法同居的认定。非法同居在法律上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双方均无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在现实中较为常见,比如一些年轻人未进行结婚登记就开始共同生活,周围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另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一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判断是否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关键在于“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偶尔的出轨、通奸等情况并不属于此类。例如,丈夫在婚姻期间与另一女子在外租房长期共同生活,就可能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再看重婚的认定。重婚有两种表现形式。法律重婚,即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比如,甲已经和乙结婚,在未与乙离婚的情况下又和丙登记结婚,这就是典型的法律重婚。事实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例如,有配偶的A与B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多年,邻居、朋友等都以为他们是夫妻关系,这种情况就构成事实重婚。

需要注意的是,非法同居和重婚在法律后果上有很大不同。重婚是一种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非法同居主要是涉及民事方面的纠纷,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可能会引发争议。准确认定非法同居和重婚,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非法同居和重婚如何认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