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两种方式。若双方能就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协议进行变更;若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在离婚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首先可以考虑协议变更的方式。如果与对方能够友好沟通,并且双方都认为变更孩子抚养权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那么可以通过签订变更抚养权的协议来实现。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探视权的行使等相关事宜。协议签订后,最好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这种方式相对简单、快捷,能避免双方产生过多的矛盾和纠纷,同时也有利于孩子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若双方无法就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时,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充分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例如,如果是因为对方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可以提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孩子的陈述等证据;如果是因为自己的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可以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教育资源等方面的证据。同时,法院在审理抚养权变更案件时,会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进行判决。因此,在诉讼过程中,要充分展示自己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展。通过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以增加胜诉的几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