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没有证据时,可通过收集和补充证据、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利用调解协商等方式处理。
在离婚诉讼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但没有证据也并非毫无办法。要积极收集和补充证据。比如,若想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从日常生活入手。如果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可收集租房合同、物业证明、邻居证言等。邻居能够证明双方分开居住的时间、生活状态等情况,其证言在一定程度上能作为分居的证据。若存在家庭暴力情况,即使当时没有及时报警留存出警记录,也可在事后收集医院的诊断证明、受伤的照片等。医院的诊断证明会详细记录受伤的情况、程度等,是证明家庭暴力的重要材料。
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有些证据当事人自己难以获取,此时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例如,涉及对方银行账户信息、工资收入情况等,当事人可能无法自行查询到,而法院有权向相关金融机构、用人单位等调取这些证据。在申请时,要明确说明需要调查的证据内容、可能存放的地点等信息,以便法院能够顺利开展调查工作。
利用调解协商。即使没有足够的证据,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可以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同样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而且调解方式相对诉讼判决更加灵活、高效,还能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要做好庭审陈述。在庭审过程中,清晰、有条理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事实情况也很重要。虽然没有证据,但合理的陈述能够让法官更好地了解案件全貌,从而综合判断双方的情况。在陈述时,要保持冷静、客观,避免情绪化的表达。即使离婚诉讼没有证据,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尽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