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法院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会征求其意见。

在我国,法律对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问题上考虑孩子意见的年龄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这一规定是基于孩子的认知和心理发展特点。八周岁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相对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对于跟随哪一方生活有了自己较为明确的倾向。此时尊重孩子的意愿,更有利于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环境的稳定性。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涉及已满八周岁孩子抚养权的案件时,通常会采取合适的方式来征求孩子的意见。比如,可能会安排单独的询问环节,让孩子在相对轻松、无压力的环境下表达自己的想法。并且,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抚养权的归属,孩子的意见只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而非唯一决定因素。法院依然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生活环境等情况,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做出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即使孩子表示愿意跟随该方生活,法院也可能不会单纯依据孩子的意愿来判决抚养权。

离婚孩子抚养权几岁可以征求孩子意见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