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依然有赡养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就从法律层面确定了,即使父母离婚,孩子和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不会改变,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也依然存在。
赡养义务主要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方面。经济上供养是指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比如支付父母的生活费、医疗费等。生活上照料则涵盖了照顾父母的日常生活起居,当父母年老体弱、生病时,子女要给予护理和照顾。精神上慰藉强调子女要关心父母的精神需求,经常陪伴父母,让他们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孩子以父母离婚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但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精力,将孩子抚养成人,孩子就应该在父母年老时尽到赡养的责任。如果父母在离婚后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这也不能成为孩子拒绝赡养的理由,不过在确定赡养方式和赡养费用时,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离婚后孩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