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老板不开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情况特殊时还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当遇到干活老板不开工资的情况,有多种途径可以进行投诉维权。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以及反映老板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比如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查证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庭审理。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催促其履行债务的法律文书。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者在遇到老板不开工资的情况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过程中能够更好地证明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