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无钱还款时,债权人可通过协商、达成分期或延期还款协议、申请支付令、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分配债务人其他债权人的执行财产、申请债务人破产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协商与达成还款协议:发现债务人无钱还款,债权人可主动与债务人沟通,了解其经济状况和还款困难原因。若债务人确实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但有还款意愿,双方可协商达成新的还款计划,如分期还款或延期还款。这样既能给债务人一定时间缓解资金压力,也保障了债权人收回欠款的可能性。
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根据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合法。若符合条件,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规定期间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起诉与强制执行:若协商无果,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确定债权债务关系,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后,若债务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等。
参与分配:若债务人有多笔债务且被多个债权人起诉,其他债权人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按比例受偿。
申请债务人破产: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通过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使债权人的债权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