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依据不同的赔偿项目有明确规定,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目计算方式有别且需相应证据支持。赔偿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以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
一、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
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不同的赔偿项目来确定的。
1、医疗费
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医疗费如何计算
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中医疗费的计算有严格的规定和方法。
1、计算依据
主要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这些凭证是计算医疗费的基础。同时,还需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这些费用与此次人身损害之间的关联性。例如,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医院开具的住院费发票、药品清单以及病历上记录的治疗过程和用药情况,都可以作为计算医疗费的依据。
2、赔偿范围
不仅包括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对于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后续治疗费,如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等,也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但如果是尚未确定的后续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3、举证责任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赔偿义务人认为某些医疗费用是不必要或者不合理的,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例如,赔偿义务人认为受害人使用了过于昂贵的进口药品,而国产药品同样可以达到治疗效果,那么他就需要提供相关的医学资料或者专家意见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4、计算时间节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这意味着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不能在本次诉讼中要求赔偿,而需要另行起诉。
三、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护理费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中护理费的确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1、护理人员收入状况
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例如,护理人员是一名护士,因护理受害人而请假,导致工资减少,那么就按照其实际减少的工资来计算护理费。如果护理人员是临时雇佣的,没有固定工作,且无法提供收入证明,就可以参照当地护工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2、护理人数
原则上护理人员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比如受害人伤势严重,需要多人同时护理,此时医疗机构出具证明说明需要两名护理人员,那么就可以按照两名护理人员来计算护理费。
3、护理期限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例如,受害人因车祸导致瘫痪,需要长期护理,法院会根据其年龄和身体状况,确定一个合理的护理期限,可能是十年或者十五年等。
4、护理级别
不同的护理级别对应的护理费用不同。一般来说,护理级别越高,护理费用也就越高。护理级别通常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能力来确定,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会出具相关的护理级别鉴定意见。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不同的赔偿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方式和确定方法。在实际的法律纠纷中,还可能会遇到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赔偿责任如何划分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法律帮助。